日前,經中共涇縣縣委批準,涇縣紀委監委對涇縣桃花潭·查濟文化旅游區管委會原主任、桃花潭鎮黨委原副書記(掛職)李清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清潔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規矩意識缺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攤派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參與土地買賣,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
李清潔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涇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清潔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涇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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