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蚌埠市委批準,蚌埠市紀委監委對五河縣城關鎮原人大主席歐明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歐明久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組織要求,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歐明久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蚌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歐明久開除黨籍處分;由蚌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蚌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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