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亳州市委批準,亳州市紀委監委對亳州市政協原二級巡視員高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心無戒懼、全面破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體檢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宗旨意識淡薄,在公共租賃住房資源調配工作中侵害群眾利益;任性用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板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肆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承攬、工程進度推動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高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高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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