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紀委監委發布的一則通報引發熱議。區管干部謝某某在推進順豐淮安創新產業園項目時,創新采用“分步容缺審批”方案,在項目缺少部分技術指標的情況下容缺辦理人防審查。盡管此舉違反《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但因節省企業成本200余萬元、搶回工期3個月,當地紀委監委調查后,認定其“出于公心”“未謀私利”,不僅予以容錯免責,更晉升其為三級主任科員。
一邊是審批規定的“硬杠杠”,一邊是企業急難愁盼的焦灼,兩難之間,干部該何去何從?現實中,“不敢為”的心態并不少見。不少干部在“未知可否”的抉擇前畏葸不前,寧可“等一等”,也絕不“試一試”;或“愛惜羽毛”,以“按規矩來”為擋箭牌,對可“快一步”的急難愁盼偏要“慢半拍”。謝某某如果如此刻板拘泥,項目也只能在制度鐵幕下坐待審批,企業將徒增成本,地方也痛失發展良機。這般“無過即功”的庸碌哲學,恰是“為官不為”的痼疾病灶,雖然能為個人規避風險,卻將沉重的機會成本轉嫁給社會與企業。
既“不出規”又“敢破規”,謝某某的“破規”之為不是無羈野馬。細察其舉,處處可見精心設計的“安全網”:分步容缺審批方案確保程序有章可循,企業限期補缺承諾書為責任閉環提供保障,事后材料及時補齊則使程序最終歸于完善。更為關鍵的是,經調查其“出于公心、為企業著想”的初衷得以確認,項目搶回工期3個月、節約成本200余萬元的實際成效,更是其擔當作為的“硬核”注腳。正因如此,容錯機制在此不但不是制度的潰堤,反而成為制度韌性的一次生動詮釋。在剛性規定與復雜的現實之間,謝某某真正開辟出一條既不違原則,又彰顯擔當的務實通道。
這起案例,折射出改革洪流中一種更具建設性的方法論。審慎的破規,其本質是制度創新在實踐前沿的萌芽形態。容錯免責機制所守護的,正是這種以公共利益為旨歸的探索精神。從安徽小崗村農民以“托孤”之勇按下包產到戶血手印,到深圳蛇口的開山第一炮宣告經濟特區的誕生,改革史冊中每一個突破陳規的創舉,起初何嘗不被視為“離經叛道”?正如魯迅先生所言:“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改革之路,正是由無數擔當者于無路處踩踏而出,而容錯機制恰是這條荊棘路上最暖心的護航。
由此觀之,容錯免責絕不是一紙免責的通行證,而是為擔當者擔當的實踐智慧結晶。它既不是對規則漠然置之,也不是對違規放縱不羈,而是以嚴密保障為前提,在制度剛性與現實需求間尋求最優解的動態平衡。唯有如此,才能讓制度在現實的淬煉中獲得更蓬勃的生命力,讓擔當者放手開拓,使創造活力如活水般奔涌。
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明確改革免責邊界、強化組織擔當,是激發改革動能、推動事業發展的核心保障和關鍵所在。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發展步入深水區,社會治理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挑戰。在這個關鍵階段,固然需要廣大黨員干部爭當“尖兵”“闖將”,勇于在矛盾最前沿沖鋒陷陣、開拓創新。然而,比呼喚勇氣更根本、更迫切的,是構建一套清晰、有力、可預期的制度保障體系,唯其如此,才能為真正出于公心、銳意改革的擔當者“兜底撐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