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宿州市埇橋區委批準,宿州市埇橋區紀委監委對宿州市埇橋區醫療保障局原副局長、四級調研員賈閩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閩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由他人支付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款項撥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賈閩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埇橋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賈閩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埇橋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橋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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