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馬鞍山市委批準,馬鞍山市紀委監委對當涂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目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目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款支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目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二十大之后依然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馬鞍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馬鞍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目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馬鞍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馬鞍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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