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出現源于人類對提升生產效率與改善生活品質的持續追求,這一根本動因要求其發展必須始終以服務人類、增進福祉為核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迅猛發展,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方興未艾,大幅提升了人類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同時也帶來一系列難以預知的風險挑戰”,“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在聯合國框架內加強人工智能規則治理”。“以人為本”作為人工智能發展的價值原則,不僅體現在遵循技術發展規律上,更意味著在人工智能研發應用中優先保障人的尊嚴、權益及全面發展。
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使全體人民共享人工智能發展成果,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這意味著以人為本不能僅停留在理念層面,而應轉化為可行動、可實踐、可遵循的系統化發展新范式,讓人工智能成為促進社會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的關鍵力量,真正實現人工智能發展為了人、發展依靠人、發展成果由人共享。
一
以人為本發展人工智能,其根本目的是構建一個以人為中心、拓展人類能力邊界的人機社會系統,從而造就“更自由的個體”和“更智慧的社會”。新一代人工智能從“小模型+判別式”向“大模型+生成式”的躍遷,其深遠意義不止于技術本身的迭代,更在于其深度融入社會運行系統,不斷拓展人類能力邊界,推動社會整體向智慧化與人本化發展,形成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新形態。
一方面,人工智能的終極使命在于賦能人類,為拓展人類認知與行動能力提供技術原動力。人工智能作為模擬與延伸人類智能的產物,其根本價值在于增強人類能力,是人類突破生理與認知邊界的革命性工具,更是驅動就業擴容與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在身體功能上,它不僅能夠增強人的個體能力,更能彌補人的感知缺陷,實現人的信息器官功能的延伸;在認知能力上,成為人應對外部復雜性的“外腦”,通過增強學習、推理與知識應用,提升人類決策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就業擴容上,不僅能通過優化任務結構與工作流程,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而且能拓展人類的技能邊界,將人類從重復性勞動中解放出來,轉向更高價值的創造性活動,提升工作的意義與獲得感;在經濟增長上,通過深度優化業務流程,顯著提升生產效率、激發創新潛能并優化資源配置,從而有效驅動社會整體經濟價值的持續增長,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核心動力。
另一方面,人機協同是社會發展的趨勢,為人類能力拓展提供新型社會結構支撐。隨著智能機器人、聊天助手等智能機器深度嵌入通信、社交等領域,人類與機器共同構建了一個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的復雜人機社會系統。在這一系統中,人機間、機器間和人類間的互動構建起新的社會網絡,催生出超越個體局限的群體智慧,使人類在認知、效率和創造力上實現系統性躍升。具體表現為,在生活方式上,人機交互正在打破人類社交的固有局限,顯著延伸了社交觸角,增強了關系維系的能力,為人與人之間的連接提供了更靈活、更多元的支撐;在生產方式上,智能機器廣泛承接重復性、高強度的勞動任務,人機協同作業不斷深化,實現對生產精度與效率的精準控制,生產方式正由傳統的大規模標準化生產向柔性化、定制化生產轉型,依托數據驅動和實時優化,推動產業全要素智能化發展。
二
在人工智能時代,人與機器的關系正從“工具使用”邁向“協同共創”。機器不再只是被動的指令執行者,而是逐漸成為具備一定自主性的智能伙伴,通過優勢互補,人類專注于創造性思維和復雜性判斷,機器則負責高效計算與模式識別,從而激發和提升人類的獨特價值創造能力。然而,當前人工智能的發展往往過度聚焦于“數據、算力與算法性能”,忽視了在實際應用中至關重要的可信性(如模型幻覺)、可用性(如信息繭房)與可控性(如隱私泄露)等問題。為此,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通過完善評估、協調與分配機制,重塑人機協同關系,打造可信、可用、可控的人工智能系統。
完善評估機制,提高人機互信水平。在持續的人機交互中,人類通過情感或認知層面評估智能機器生成內容與任務目標的匹配性與準確性,同時智能機器對人類的行動介入時機與決策可靠性進行反饋。這種雙向評估機制促使雙方不斷積累信任,最終在確保人類主導權的前提下,逐步提升人機協同效率。
創新協調機制,實現人機高效協同。通過實時監控、信息同步與知識共享,確保人機“步調一致”,從而在面對具體場景中高頻、復雜、緊迫的任務時能夠快速達成共識,增強行動透明度與可控性,保障人機在共同目標下實現高效協同。
優化分配機制,明確權力責任邊界。其核心是清晰劃分哪些任務交由機器,哪些必須由人類掌控。在常規任務上,由機器進行決策,并受人類監督。在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環節上,必須由人類掌握決策主導權,機器僅提供輔助,確保技術發展始終服務于人類。通過規則與規范明確劃定權力責任邊界,為人類的價值創造活動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人機協同框架。
三
人工智能的發展絕非單純的技術競賽,其根本目標在于服務人類、賦能社會,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與福祉提升。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核心原則,并將其貫穿設計研發、人機交互與價值實現全過程,確保人工智能發展始終服務于人類。
在設計研發層面,構建負責任的人工智能應用體系。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要求從根本上摒棄“技術優先”的邏輯,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讓用戶深度參與從技術研發、工程實現到產品落地的全流程,更好地匹配真實場景中的用戶習慣與工作痛點,提升用戶的使用意愿與效能。
在人機交互層面,以可解釋性人工智能守護人類尊嚴與福祉。人工智能的“黑箱”特性是阻礙人機信任建立的主要根源之一,而可解釋性人工智能通過清晰呈現決策依據,使人類得以理解、追溯并監督系統行為,從而保障人類的知情權,增強使用信心,為人機互信奠定基礎。更進一步,根據人類認知特性來動態調整系統參數、工作流程與決策權限,實現人機能力與偏好的精準適配,讓人類在人機協同過程中保持舒適度與獲得感。
在價值實現層面,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根本目標。人工智能的決策依賴于數據與算法,若缺乏倫理約束,極易固化甚至放大社會既有偏見、侵犯個人隱私,最終導致決策不公與權力失衡。為此,必須將公平、向善等價值原則內嵌于人工智能的核心價值導向中,并建立動態機制使其隨社會價值觀演進與調適。其根本目標是確保人工智能的判斷與人類社會的道德共識保持一致,使技術進步的成果得以公平分配,惠及最廣泛的社會群體,讓人工智能真正成為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力量。
(作者:劉淵、李旋,分別系浙江數字化發展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