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扎實有序做好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重點工作,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村級集體經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基石,是提升農村基層治理實效的關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須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多元化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進一步增強村級自我保障和服務群眾能力,努力讓村民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h里可以牽頭成立合作經濟領導小組,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技術指導、項目審核等工作,指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機制建立和責任機制落實,強化對“村社企合一”工作的協調和領導,為村級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奠定基礎。鄉鎮要協助開展技術服務、下達項目、監督檢查考核等相關工作,村集體經濟組織做好基地建設、基地管護、訂單簽訂、物資采購與分發、產品收購與銷售、項目申報等工作,探索推出村級股份合作社、農村專業合作社共建模式。村級可掛牌成立股份制經濟合作社,整合村“兩委”、村級股份制合作社、村級勞務公司的資源,形成合作經營、融合發展的經營模式,把村級各類經濟組織結合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資金保障。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及時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集體經濟需求,建立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專項基金,對發展集體經濟進行財政幫扶。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量的資金用于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對具有穩定性、長期性收入的實體項目進行獎勵和扶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增加對農業農村的資金投入,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項目,在土地、金融、稅收等方面,有關部門要給予政策優惠,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每年鄉鎮可申報適合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項目,經專家評審后,財政部門應按照集體經濟項目所需貸款資金劃撥到鄉鎮,并和鄉鎮簽訂還款計劃定期收回,解決發展集體經濟缺啟動資金的難題。
盤活資產資源,增加集體收入。村里要對全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對集體成員進行身份確認,積極盤活“三邊四荒”、閑置廠房、學校校舍等各類集體存量資產,并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統籌建設倉儲物流設施、成立農業專業合作社、創辦農莊等物業實體,穩定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采取“反租倒包”、租賃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種形式流轉土地,獨立出資發展優勢農業產業。按照企業方便、村民實惠、村級增收的原則,積極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發展各類中介服務組織,為企業和農戶提供原料供應、技術指導、品牌注冊、產品營銷、宣傳推介等有償服務,推動村級集體經濟服務創收。
完善激勵機制,鼓勵干事創業。配強配好村級領導班子,做好老中青結合,打破行業、身份、地域限制,大膽選用事業心強、思路清晰、懂經營、善管理的“能人”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不拘一格將年輕、有文化、懂科技、有經營管理經驗的人才選到村領導崗位上來,建設農村專業化隊伍,不斷提升黨建與自身經營管理能力,培養強村富民帶頭人。按照集體經濟純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獎勵資金,對作出貢獻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獎勵;對年經營性收入純利潤達一定數額的村,由財政按一定數額資金予以獎勵;優先提拔、晉級選任對村級集體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黨員干部、村“兩委”干部、黨員能人,激發黨員、干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
嚴格監督管理,促進規范運營。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負責人的業務培訓力度,增強提高村干部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的經營管理監督能力。建立完善財會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規范的審核制度,定期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監察,確保資金安全和項目實施績效,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進行嚴懲。建立健全村級股份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設立成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實行“三會分設”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完善股份制合作社治理結構,定期將各項經濟往來、費用開支、資產負債、債權債務、財務計劃、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公示公開,自覺接受監督,保障成員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實現規范化管理。
合理分配收益,共享發展成果。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必須制定完善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建立完善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機制,促使其經濟收益規范合理分配,讓村民共建共治共享。堅持集體收入集體受益原則,通過建設基礎設施、安居房、幫助繳納醫保等方式,使廣大村民共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可制定相關法規條約,年度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可分配收益超過規定數額,在繳納各項稅費的基礎上,提取相關費用后,剩余的收益可以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同意,按股權設置方案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行分配;年度可分配收益不足規定數額時,可主要用于村集體公共積累和集體經濟擴大再生產,繼續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王志華
(作者單位:中共阜南縣委組織部)
責任編輯:王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