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臺干部容錯糾錯機制,本意是為敢闖敢試的實干者撐腰,破除“怕出錯就不干事”的怠政枷鎖。但少數干部卻將容錯清單異化為“免責金牌”,把“試錯”當“亂為”的借口,把“擔當”當“任性”的擋箭牌。殊不知,容錯的核心是激勵“有為”,而非縱容“無畏”,干部的擔當精神,終究要靠自身的認知、行動與境界來堅守。
干事創業如破冰前行,既需“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闖勁,亦需“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清醒。真正的容錯,是為“因公為民的探索性失誤”留足空間,絕非為“謀私逐利的故意違規”網開一面;是為“符合程序的大膽嘗試”減阻賦能,絕非為“無視規矩的任性用權”提供庇護。少數干部把容錯異化為“犯錯免罰”的護身符,決策前缺乏調研論證、草率行事,出問題后便動輒以“容錯”為由推卸責任。這類行為的根源就在于認知上的模糊——混淆了“試錯”與“亂為”的界限,誤把組織的“撐腰”當成“放縱”的資本。容錯的核心要義從來都是激勵擔當作為,而非包庇縱容失誤,唯有從思想根源上厘清這一本質區別,才能在干事之初就守住底線,既敢闖敢試,又不越雷池。
認知的清醒,最終要落實到行動的自律上。干部的有為從來不是無所顧忌的蠻干盲闖,而是心存敬畏的務實篤行。這份敬畏,是對黨紀國法的尊崇恪守,是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情懷,是對客觀規律的自覺遵循。現實中,少數干部將“有為”異化為“無畏”,有的脫離地方實際、無視發展規律,熱衷打造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卻美其名曰“大膽作為”;有的在征地拆遷、項目審批等工作中,為求進度簡化程序、違規操作,竟自夸“敢于擔當”。這類行為看似雷厲風行,實則是缺乏自律的亂作為、突破底線的妄作為,本質上是敬畏之心的缺失、行動標尺的失守。真正有擔當的干部,會在行動中時刻自律,該走的程序一步不缺、該守的規矩一絲不讓,既以“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魄力攻堅克難,又以“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謹慎規避風險,讓干事創業始終走在正確軌道上。
真正的擔當,不在于追求“零失誤”的完美假象,而在于秉持“善糾錯”的務實態度。容錯機制賦予干部試錯的空間與底氣,絕非縱容一錯再錯的“免罰令”。現實中,少數干部將容錯異化為“免責擋箭牌”,工作出現失誤后,不思復盤反思、彌補損失,反而急于以“容錯”為借口開脫責任,這樣的“擔當”徒有其表,終究是缺乏境界的虛假作為。而有格局、有境界的干部,始終能把失誤視作成長進步的“必修課”,把組織的包容當作改進提升的“動力源”:項目推進中因經驗欠缺導致進度滯后,便迅速復盤流程、優化方案、補齊短板;政策落實中因考慮不周引發群眾關切,便主動下沉一線、傾聽訴求、調整舉措。他們從不將容錯當作推卸責任的借口,而是以“聞過則喜”的胸襟直面問題,以“立行立改”的自覺糾正偏差,在糾錯中提升履職能力,在反思中錘煉擔當精神,讓每一次試錯都成為滋養成長的養分,而非滋生懈怠的溫床,真正以務實行動詮釋新時代擔當的深刻內涵。
容錯是信任,更是考驗;擔當是責任,更是修行。容錯清單從來不是“犯錯免罰”的避風港,而是“激勵擔當”的指南針。干部唯有以認知明辨邊界,以行動守住底線,以境界升華格局,才能真正讀懂容錯機制的深意,既保持“敢為天下先”的闖勁,又常懷“行有所止”的敬畏,在新時代的征程上,既干成事、又不出事。
責任編輯:王振華